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满足学生多元化成长需要的培养体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后简称计算机学院)为做好2026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第一学期进行填报志愿,第二学期开学初开始分专业,按照专业分班上课,现制定有关2026级计算机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方案如下。
一、专业分流原则
1.尊重意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学生结合自身专业兴趣爱好,自主申报专业志愿,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本科入学后的学业成绩,在所属专业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2.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教学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同时要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3.专业优化与适当保护相结合。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结构的学术生态、社会需求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等因素,推进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4.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平等、成绩公正准确。
二、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华昕、张炜
副 组长:刘玮、李琪娜、周华兵
成 员:刘黎志、刘晓华、李晖、吴静、徐银霞、陈灯、蔡娜
三、参加专业分流对象
参加对象:2026年计算机大类招生录取的普通本科生。
分流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四、专业分流原则
专业分流每人申请填报六个志愿,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择优分流原则。学生志愿人数超过分流计划数的专业,依据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由前到后依次确定学生分流的专业。未能进入前一志愿的学生,依据后续志愿专业进行分流。
五、指标分配
2026级学生总人数,依据计算机大类各专业实际状况等综合因素确立各专业指标分配如下(合计313人,各专业分流计划可根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在一定范围浮动):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89人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50人
3.软件工程专业:50人
4.网络空间安全:50人
5.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50人
6.数字媒体技术:24人
如果专业志愿人数不足15人,该专业计划人数按照比例分配到其他专业。
六、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确定
1. 专业评选考核标准:学生参考各专业评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通过笔试或者面试进行评分认定。
2. 特别优秀学生优先选择专业条件: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省级奖项,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认定。
七、专业分流程序及时间安排
1. 2026年11月6日前,公布专业分流方案,召开专业分流动员会;
2. 2026年11月10日前,学生填报志愿,有获奖等证书与证明提交原件检查,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上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 2026年11月20日前,学院进行专业分流公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专业分流结果后,进行计算机学院网站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学生若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可以网络、电话形式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出查询。
4. 2026年11月27日前,学院将专业分流结果上报教务处。
八、大类分流后说明
分流后各专业的学生,按照制定相应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完成相应专业课程与学分。
九、专业分流咨询
咨询电话:87992007(曾令炜)
附件1:
2026级计算机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评选考核标准
根据计算机类各个专业的教学目标和培养考核方案,现将专业分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的评选考核标准制定如下: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评选考核方式:面试
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专业
评选考核方式:面试
三、软件工程专业
评选考核方式:面试
四、网络安全专业
评选考核方式:面试
五、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评选考核方式:面试
六、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评选考核方式: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