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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关于开展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武工大研发〔2025〕30号 )、《武汉工程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主要职责: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组长:徐华昕

成员:张炜、李琪娜、刘玮、周华兵、刘军、徐文霞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主要职责: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已作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推荐专家,原则上不得参与审核和考核工作。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督查组。主要职责: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长:李琪娜

成员:曹慧洁、王俊军、陈贝、熊川琦

二、推荐对象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为学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和留学生。

三、推免生资格

学院推免类型为普通推免生。

(一)普通推免生资格需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第1至6学期必修课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全部必修课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合格或以上;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二)普通推免生中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满足第(一)条的第1.2.3.款条件要求,可不受第4.5款条件限制。

但第1至6学期必修课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全部必修课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合格或以上。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科研竞赛全国赛(包含现行《武汉工程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所列竞赛项目以及“挑战杯”系列竞赛专项赛),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含专项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2)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被SCI、SSCI、EI期刊、CSSCI、北大中文核心等收录。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四、名额分配

2027届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为35个,各专业组名额计划数详情如下:

专业

人数

计划指标数

计划数

指标余数

候补名额专业排序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7

7.251

7

0.251

2

软件工程

121

6.909

7

-0.091

5

数字媒体技术

50

2.855

3

-0.145

6

网络空间安全

86

4.91

5

-0.09

4

物联网工程

83

4.739

5

-0.261

7

智能科学与技术

58

3.312

3

0.312

1

人工智能

(机器人方向
、人工智能方向、智能金融方向)

88

5.024

5

0.024

3

 各专业实际推荐人数小于所分配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院收回并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另行分配。本专业有学生放弃推荐或者取消推荐的,按本专业排序候补顺序递补;本专业无递补的,剩余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收回并分配到其他专业,且其他专业分配的优先顺序按照指标余数大小来进行排序。学院实际推荐人数小于所分配的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校收回并由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另行分配。

五、推免程序

(一)9月5日前,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栏上公布。

(二)9月7日-9月9日,学生填写《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表1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表3;申请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表1续表部分的内容,且需本校3名以上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申请学生同时提交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论文作者页等)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一览表等材料,相应材料复印件需由学业导师或班主任签字确认。相关材料于9月9日17:00前交至计算机学院大楼127办公室王俊军处,且所有奖励证明材料计算范围为申请人入学开始,至2026年9月9日。超过时间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三)9月10日-9月14日,学院进行审核和考核。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组织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组(专家评委不少于7人)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且将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

(四)9月14日,学院将公示(公示要求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确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集体研究,由推免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同时上报相关表格及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定确定推免生名单,将遴选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

六、其他说明

(一)申请表中涉及的所有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按申请表要求填写,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学业成绩单由专人专岗负责,必须包含所有课程成绩,严格管理学生学业成绩,坚决杜绝成绩弄虚作假,违规修改成绩等问题发生,确保成绩及排名真实;学院严格审核学生提供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特别是对拟给予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材料原件,公示前必须全部进行二次审核。各项成绩由学生及审核人员签字确认,确保材料准确无误后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

(二)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需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奖励分(最高10分)两部分组成:

1.学业成绩。计算第1至6学期(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百分制)(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

2.奖励分。该项合计得分不超过10分,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7人。对学生是否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鉴定,可会同本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申报条件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原则上已作为推荐专家的人员,不得再参与审核鉴定或答辩工作。通过审核鉴定及答辩的符合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资格学生名单及附件材料,将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学院根据院内推免生计划分配方案,对符合普通推免生分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七、管理与监督

(一)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推免。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参加推免的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规定有关条款要求开展工作,严格依据考核办法评定成绩。凡在推荐免试生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确保本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建立健全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的,本人当年不得参加推免的相关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向学院和研究生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如发现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的,学院将上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上报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严格执行各项保密管理规定,未经许可或授权,任何人不得透露或发布推免相关信息。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评价表、评分表等全套纸质资料,推免过程的音视频等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

(四)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27-87992068;办公室:计算机大楼125室。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属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9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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