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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会议、湖北省教育厅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会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武工大研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工作小组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 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 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遴选组建推免工作审核专家组、对 学院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本科生院

组长:张炜

成员:刘玮、李琪娜、何成万、徐文李亚楠

(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审核小组 ”)。主要职责:对申请推免资格 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 除抄袭、造假、 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督查组(简称“推免督查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长:李琪娜

成员:还萍、丁云龙、石欣平、 昌檀

二、推荐原则与范围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 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 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 核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 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选拔对象为隶属我院学籍的 2025 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和留学生

三、推荐免试生分类及推荐条件

推荐免试生计划分 A 类计划、B 类计划、共青团中央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


(一)A 类计划及推荐条件。

学院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  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 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第 1  6 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且成绩优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710 分制)。

(二)B 类计划及推荐条件。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符合 A 类计 划推荐条件前三项要求,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第 1  6 学期 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必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 50%,且全部必修课须合格(必修课无不及 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 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 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 (不含附属赛事)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 奖及以上。

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得国家 一等奖及以上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或获得国家二等奖且姓名顺位 排在前三者,或获得国家三等奖且姓名排在第一者,可直接获推荐资 格。

2.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 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 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 CSSCI、SSCI 或中文核心收录。

3.出版专著。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者。

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须经本校 3 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及推荐条件。

本科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其退役后回校就读,并按时毕业者,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推荐名额

我院 2025 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为 32 个(含 A 类计划、 B 类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置A类计划和B类计划。分为两组:区分专业组(仅A类计划)和不区分专业组(A类计划和B类计划,其中B类计划名额不超过学院推免生总名额的50%)。区分专业组详情如下:

 

专业名称

分配名额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

软件工程

3

数字媒体技术

2

网络空间安全

2

物联网工程

2

智能科学与技术

1

智能科学与技术(机器人方向)、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处理方向)、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方向)

8

总计

25

 

不区分专业组共7名额。如果在区分专业组中未获得推免资格,自动转入不区分专业组中参加遴选,学生申报时只需填写A类计划或B类计划,无需选择专业组类型。学院实际推荐人数小于所分配的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校收回并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配。

五、推免程序

(一)9月10日前,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本科生院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栏上公布。研究生推免实行“报名选拔制 ”,即首先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推免工作,然后由学院进行选拔。

(二)9月14日前,学生自主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附表 1 或附表 2)其中,凡申请 A 类计划、B 类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的,填写附表 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给申请人所在学院;凡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的,填写附表 2(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专用表),先交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核后,再提交给校团委。附件材料,请随个人申请表一并提交。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一览表、其他高校优秀夏令营学员资格等材料,相应材料复印件需由担保老师(学业导师或班主任)签字确认方可。

(三)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四)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点另行通知。

(五)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必修课成绩分(按百分制计算)+奖励得分(最高 20 )+学院综合考核得分(最高 10 ),按总成绩排序。必修课成绩分为第 1  6 学期5 年制按1至 8 学期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按《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见附件1)确定,学院综合考核得分依据专家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评定。必修课成绩分= ∑(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六)学院按学校下达名额的 1:1.2 提出候选人初选名单。并按总成绩(总成绩=必修课成绩+奖励得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进行排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单独排序,学院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初选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公示 3 天无异议后,连同推免生申请表、推免生登记表报送本科生院

(七)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推荐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团委根 据推荐方案组织推荐考核。

(八)学校审核后的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对通过审定的推免生正式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调查核实并公布处理结果。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免生正式名单,本科生院报省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六、其他说明

(一)申请表(附表 1 或附表 2)中涉及的所有成绩、分值、得分、名次等数据,原则上统一由学院负责填写,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 [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提供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学院 将严格审核;学生成绩单必须将所有课程成绩全程打印出来。特别是对拟给予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材料原件,将全部进行二次审核,确保准 确无误。

(二)学院对申请 A 类计划、B 类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的学生需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1.必修课成绩分。计算第1至 6 学期(5 年制按第1至 8 学期)必修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加权平均成绩分(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 [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

2.奖励得分。该项合计得分不超过 20 分,按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 执行。

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思想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从事公益性、服务性工作情况和学术潜力(发表科研论文;参加科研项目;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及获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情况)两部分组成。学院对申报推免生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该项得分不超过 10 分。综合考核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不予推荐。综合考核既会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进行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申请 B 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表 1 续表部分的内容,且需有本校 3 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联名推荐。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 学生是否具有 B 类计划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条件按武工大研 [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同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原则上已作为 B 类计划推荐专家的人员,不得再参与审核或答辩工作成员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 B 类计划学生名单及附件材料,将在推免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学院分别根据 A 类计划、B 类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名额,对学生按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序。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给学院名额总数的1.2倍,如需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对满足学校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推荐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优先给予推免生资格推荐。

七、监督与管理

(一)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重修记录

3.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4.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推免。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据相关规定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推免资格担保

凡我院学生申请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必须由该生学业导师作为担 保人进行担保。若因该学业导师出国、生病住院或长期养等特殊原 因无法担保的,可由班主任自愿进行担保。若学业导师或班主任均无 法(或不愿)为该生提供担保的,则该生将无法提交推免材料。担保 内容包括:

1.该生所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真实可靠,无弄虚作假行为。特别 是被申报高校承诺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学业导师或班主任必须认真 审核,并予以确认。

2.该生一旦获得推免资格,应保证推免名额不浪费,即不能因为 录取高校不理想或其它原因而中途放弃推免。

3.学业导师或者班主任需全程掌握学生参加各高校“夏令营 ”, 以及获得高校研究生录取资格的情况,确保学生提供给学院的录取信息真实、有效。

特别提醒:学生需向学业导师或者班主任提供科研成果、论文、 竞赛获奖等详细证明材料;学业导师或者班主任需进行全面充分了解 后,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鉴定,确保无抄袭、造假、冒名等情况再进 行担保。

(三)回避制度

我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等报名 参加学校推免的,本人当年不得参加推免的相关工作;有非直系亲属 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向学院和本科生院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参加。如发现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的,学院将上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上报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 序,确保本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

(二)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纪委监督电话: 027-87992068;办公室:计算机大楼 125 室。

(三)本细则解释权归属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最终结果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评定。

 

 

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4  9 月 10 


附件 1

 

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

 

 

竞赛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分)

姓名顺位第1

姓名顺位第23

姓名顺位第45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

国家级“二等奖”

-

-

20

国家级“三等奖”

-

16

12

省级“一等奖”

10

8

6

省级“二等奖”

8

6.4

4.8

省级“三等奖”

6

4.8

3.6

省级“四等奖”

4

3.2

2.4

其他竞赛项目

国家级“一等奖”

10

8

6

国家级“二等奖”

8

6.4

4.8

国家级“三等奖”

6

4.8

3.6

国家级“四等奖”

4

3.2

2.4

省级“一等奖”

3

2.4

1.8

省级“二等奖”

2

1.6

1.2

省级“三等奖”

1

0.8

0.6

 

1.科研竞赛类。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参见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 榜内竞赛项目名单,其中 2023年新增以及重新纳入的竞赛项目获奖时间必须为 2023 1  1 日-2024 9  9 日)奖励标准。

说明:“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四等奖 ”指该竞赛项目的最高奖次高奖、第三高奖、第四高奖。

2.获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者, 奖励 2 分;获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嵌  入式系统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软件评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者,奖励 1 分;获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者,奖励 0.5 分(同时获本条款两项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加)。

3.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 2 分、1 分;文科类 各专业获四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 3 分、2 分。

4.获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 5 分、4 分、3 2 分。

5.获国家五四青年奖章者、全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奖励 6 分。

6.获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者,奖励 3 分。

7.获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等省级荣誉称 号者,奖励 2 分。

8.在国家级重大体育类、文艺类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 5 分、4 分、3 分;在省级重大体育类、文艺类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  3 分、2 分、1 分。纳入奖励的竞赛项目以体育部、校团委认定为准。

9.在学术期刊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下同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被 SCI、CSSCI、SSCI、 EI、中文核心收录,其中 SCI 一区奖励 5 分,二区奖励 4 分,三区奖励 3 分,四区奖励 1 分,CSSCI 奖励 3 分, SSCI、EI 和中文核心奖励 1 分;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者, 奖励 3 分。各学院可自行确定本学科专业的权威期刊,按相应等次分值加分,期 刊名称、加分分值等须经学院集体研究,公示无异议,报本科生院备案后提前公布。

10.获授权发明专利者奖励 6 分。

11.以小组或集体名义参加的竞赛,只对排序前五位的获奖者给予奖励加分, 其中:姓名顺位排在第一的按以上标准执行,排在二、三位的按照以上标准的五 分之四执行,排在第四、五位的按照以上标准的五分之三执行。

12.以上奖励分合计最多不能超过 20 分。若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 省级竞赛中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 可以累加。若一个人同时获有多项荣誉,只计算单项荣誉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13.以上所有奖项均以教育主管部门发文或证书为准。对于以上条款未提及 的奖项由学院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后确定。


附件 2

推免竞赛项目名单

 

序号

竞赛名称

备注

1

中国国际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4

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7

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8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9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0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1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2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 创新、创意及创业 挑战 

 

13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14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15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①英语演讲、

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16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 · 华灿奖

 

17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18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19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

RoboCon

 

20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21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 大赛

 

22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23

 西门子杯  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24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5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26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

程序设计天梯赛、

 

 


 

 

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

能创意赛

 

27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28

米兰设计周-- 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29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30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31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32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33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34

未来设计师 ·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35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36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

 

原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 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 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 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 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

37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 RoboCup 机器人世界杯中国 

 

38

  中国软件杯 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39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40

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RAICOM

 RoboCom 机器人开发者 大赛

41

 大唐杯 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

 大唐杯 全国大学生移 动通信 5G 技术大赛

42

华为 ICT 大赛

 

43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44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

原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

CULSC 生命科学竞赛、

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45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46

全国高校 BIM 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47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  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

创新创业竞赛、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

 

 

⑤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  2023 年新增

 


 

48

 学创杯 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49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50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51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52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2023 年重新纳入

53

“21 世纪杯 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2023 年新增

54

iCAN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023 年新增

55

 工行杯 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

2023 年新增

56

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2023 年新增

57

 外教社杯 全国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

2023 年新增

58

百度之星 · 程序设计大赛

2023 年新增

59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2023 年新增

60

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大赛

2023 年新增

61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2023 年新增

62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

2023 年新增

63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

2023 年新增

64

全国大学生花园设计建造竞赛

2023 年新增

65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2023 年新增

66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与对抗技术竞赛

2023 年新增

67

全国大学生测绘学科创新创业智能大赛

2023 年新增

68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

2023 年新增

69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

2023 年新增

70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论坛

(大赛)

2023 年新增

71

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

2023 年新增

72

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

2023 年新增

73

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

2023 年新增

74

全国高等院校数智化企业经营沙盘大赛

2023 年新增

75

全国数字建筑创新应用大赛

2023 年新增

76

全球校园人工智能算法精英大赛

2023 年新增

77

国际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

2023 年新增

78

科云杯 全国大学生财会职业能力大赛

2023 年新增

 

上一条:关于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拟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我校教师参与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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