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为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吴云韬、张炜
副组长: 刘军
成 员: 卢涛、赵小硕、张俊、刘玮、于宝成、姚峰
职 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
2.复试工作督查组
组 长: 张炜、赵小硕
成 员: 胡杰、丁云龙、付雅丽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察学院复试工作。
3.复试专家组
组 长: 略。
职 责: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4.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 吴云韬、刘军
成 员: 卢凌燕、胡杰、丁云龙、付雅丽
职 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考生的初试试卷。
5.学院疫情防控组
组 长: 张炜、吴云韬
副组长: 刘军
成 员: 卢涛、赵小硕、张俊、刘玮、于宝成、熊凡、卢凌燕、胡杰、丁云龙、付雅丽
职 责:负责依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复试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6.学院技术保障组
组 长: 吴云韬、张炜
副组长: 刘军
成 员: 熊凡、卢凌燕、徐云霞、张水平、李亚楠、陈灯
职 责:负责网络远程复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7.学院宣传工作组
组 长: 吴云韬、张炜
副组长: 刘军
成 员: 卢凌燕、胡杰、丁云龙、付雅丽、徐云霞、张水平、李亚楠、陈灯
职 责:负责加强复试工作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8.复试保密工作组
组 长: 张炜、赵小硕
成 员: 熊凡、胡杰、丁云龙、付雅丽
职 责:负责做好复试保密工作。
二、复试要求
1.复试资格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一志愿上线考生单科和总分达到A类考生《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招生计划数: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研究生19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调剂研究生9名。(如果学校有追加计划,学院将按复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复试比例:按照全日制按照150%的比例,非全日制按照400%的比例来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
4.网络远程复试说明
正式复试前,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配合报考学院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测试与模拟演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通知,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复试。相关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要求如下:
1.一台电脑(第一机位、答题专用)
电脑安装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提前安装Google Chrome浏览器,不支持IE浏览器;前置摄像头、麦克风、音箱,考试期间确保全部开启;关闭或卸载设备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电脑桌面不可存放任何文档、视频、图片等资料;建议笔记本电脑连接有线电源使用,并同时确保安装有充满电量的笔记本电脑电池。
2.一部智能手机(第二机位、视频监控专用)
手机系统Android 5.0以上或ios9.0以上,建议准备手机支架;手机至少保证2小时充足的视频录制电量;考试期间建议关闭或退出所有无关软件,例如闹钟、QQ、录屏录音、音乐、视频、在线课堂等,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被其他应用程序干扰;考生须将手机屏幕锁定设置成“永不”,避免考试期间因手机锁屏造成第二机位摄像头无法提供视频画面的情况。
3设备摆放
考生双手摆放桌面,第一机位正向面对考生,复试过程中全程开启,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胸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1m处拍摄,可以拍摄到考生侧面及第一机位屏幕,需保证考官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4.网络环境
电脑建议使用有线连接宽带使用,备用无线网络、手机4G/5G热点。考生须事先用设备访问www.speedtest.cn网址进行网络测速,上传、下载网速应稳定在5Mbps以上。
5.面试环境
考生应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可视范围内不得放置学校和报考学院要求以外的物品,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可视范围内不能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书籍、图片以及复习资料等。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部)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在网上提交(提前单独提交,早于线上面试)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影印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报考信息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学历(学籍)信息检验有问题的考生,请在4月12日12点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扫描拍照给审核工作小组电子信箱(witcsyjs@qq.com,卢老师),否则不予录取。
1.证件核查。
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在4月12日12点之前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的影印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 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1年 7 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
2.身份确认。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元/人次,学院将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缴费方式学校计划财务处指定统一交费平台。(缴费方式参见《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
4.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诚信。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进行复试。
(二)复试方式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学院专家组将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复试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本次外国语水平测试满分为20分,由学生随机抽题号,专家组专家(有海外留学经验)读题干,学生回答问题,通过对话方式考核,本次外国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为5分钟左右。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算法设计与分析笔试复试科目相关内容。主要通过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在线作答(编程语言不限,可以是C、C++、Java、Python等程序设计语言),学院专家组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的方式考核。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时间一般为15分钟左右,测试满分为30分。
3.综合素质。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复试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专家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相应的背景支撑材料作为复试评分的参考依据。学院组织一般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导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法,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查。本次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为10分钟左右。
本次复试考核每位学生总体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具体环境具体安排。
4.复试分组
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划在本次复试中分三个测试分组,时间与地点如下:
测试分组:学科一组
测试时间:2021年4月14日8:00-18:00
测试地点:计算机学院大楼505(远程视频)
测试分组:学科二组
测试时间:2021年4月14日8:00-18:00
测试地点:计算机学院大楼118 (远程视频)
测试分组:学科三组及工业机器人中心
测试时间:2021年4月14日8:00-18:00
测试地点:计算机学院大楼506(远程视频)
5.跨大学科门类的考生需加试一门与专业相关的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数据结构
加试科目参考书:严蔚敏,《数据结构》,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
加试题目:由机器随机抽取4道数据结构上机试题上机考试。
机试平台: 研究生院官方推荐考试平台或希翼CG考试平台、腾讯视频会议(用于第二机位录屏)
加试时间:2021年4月15日10:00~12:00
加试监控地点:计算机学院大楼118(远程视频)
(三)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总成绩计算。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复试成绩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此外,全日制调剂考生原本科专业须为计算机类专业、自动化类专业、电子信息类和数学类专业,且所报考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学)学术型硕士类别和报考电子信息类专业型硕士类别的考生,不接收其他类型专业调剂考生。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只接收原本科专业属于工科大类专业的调剂考生,不接收其他类型专业调剂考生。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申请调剂“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含校外单位调剂和本校内部调剂)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手续。
2.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接受调剂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申请调剂的考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如果有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考虑接收调剂申请(具体认定由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专家组认定为准):
(1)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
(2)本科阶段以主持人或第一参与人获得省级、国家级或国际级专业竞赛奖励。
(3)本科阶段以主持人或第一参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五、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在网上向学校提交真实有效的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已录取考生在新生报到时,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一份交学校研招办备案。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信息公开
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将在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官网(http://cs.wit.edu.cn)公示。
七、申诉方式
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举报、申诉电子信箱:qpanda932722@163.com
电话号码:027-87992007
受理举报部门: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一路206# 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丁老师,430205。
八、其它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考虑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考生到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5、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在4月12日前提交政审表、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心理测试,考生须签署并网上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
录取考生入学时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6、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7、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04月 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