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炜
副组长:李琪娜、刘玮、周华兵
组员:刘军、刘黎志、徐银霞、刘晓华、吴静、李晖、陈灯、贾天琦、曹慧洁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资格审查组
组长:周华兵
组员:李亚楠、卢凌燕、贾天琦
主要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专家组
成员:略。
主要职责:在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近亲属参加202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202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四)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
组长:李琪娜
成员:还萍、贾天琦、曹慧洁、石欣平
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二、接收对象及接收专业
接收对象:获得本科就读高校202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接收专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学院2025年招生目录详情请见《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要求,学院采取下述两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二选一)进行:
申请考生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申请考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以研招网推免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或学院另行通知为准。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由学院根据每日报名情况来分批次安排,并在9月30日-10月20日期间根据每日报名情况分批次完成复试、公示并分批次上报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研招网推免系统或学院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具体内容及准备材料如下:
1.证件核查。复试前,学院对推免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2.身份确认。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承诺书签订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复试要求进行复试。各学院要进行认真核查,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
(四)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主要从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综合素质三方面进行考查:
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可通过收听音(视)频方式或对话方式考核。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掌握情况。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当场作答的方式考核。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题目。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另外,考试同时还可根据学科特点提供本人的学科竞赛、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支撑材料,作为复试评分的参考依据。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示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本科综合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复试结果会在学院官网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本科就读学校、拟申请专业、学习方式、本科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
五、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一)学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2025年专业目录中拟招人数的50%。
(二)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四)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拟录取考生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学校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思想道德情况进行考察。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学院高度重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做到严格程序、规范管理、有序推进、人性化服务。
(二)学院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学院和个人,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咨询电话:027-87992077;邮箱:witcsyjs@qq.com
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监督电话:027-87992007;邮箱:392297155@qq.com
九、附则
(一)本方案由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和学校研究生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