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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工作小组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遴选组建推免工作审核专家组、对学院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教务处。

组长:张炜、卢涛

副组长:李琪娜、刘军、刘玮、于宝成  

组员:刘黎志、徐银霞、刘晓华、吴静、李晖、陈灯、还萍

(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审核小组”)。主要职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督查组(简称“推免督查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长:李琪娜

成员:还萍、丁云龙、付雅丽、贾天琦、曹慧洁、石欣平、昌檀

二、推荐原则与范围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选拔对象为隶属我院学籍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

三、推荐免试生分类及推荐条件

推荐免试生计划分A类计划、B类计划、共青团中央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

(一)A类计划及推荐条件。

学院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第16学期(5年制按第18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且成绩优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二)B类计划及推荐条件。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符合A类计划推荐条件前三项要求,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第16学期(5年制按第18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全部必修课须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或获得国家二等奖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三者,或获得国家三等奖且姓名排在第一者,可直接获推荐资格。

2.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CSSCISSCI或中文核心收录。

3.出版专著。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者。

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三)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及推荐条件。

符合A类计划推荐条件前三项要求,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适应环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2.有志愿服务经历(完成“志愿中国”平台注册,且信用时数达50小时及以上),在大学期间积极参加志愿者工作和“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独立进行调研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16学期(5年制按第18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且成绩良好,平均学分成绩点(GPA)排名专业前5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4.具有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能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

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担任过校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校团委备案认可的学生组织负责人;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学术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和竞赛中获奖或受到表彰。

(四)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及推荐条件。

本科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其退役后回校就读,并按时毕业者,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推荐名额

我院获得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为19个。其中,B类计划(即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不得超过学院推免生总名额的50%

五、推免程序

(一)914日前,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栏上公布。研究生推免实行“报名选拔制”,即首先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推免工作,然后由学院进行选拔。

(二)915日前,学生自主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附表1或附表2)其中,凡申请A类计划、B类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的,填写附表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给申请人所在学院;凡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的,填写附表2(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专用表),先交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核后,再提交给校团委。附件材料,请随个人申请表一并提交。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一览表、其他高校优秀夏令营学员资格等材料,相应材料复印件需由担保老师(学业导师或班主任)签字确认方可。

(三)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四)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学习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奖励得分(最高20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最高10分),按总成绩排序。学习成绩为第16学期(5年制按第18学期)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按《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见附件1)确定,学院综合考核得分依据专家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评定。学习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六)学院按学校下达名额的1:1.2提出候选人初选名单。并按总成绩(总成绩=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进行排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单独排序,学院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初选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公示3天无异议后,连同推免生申请表、推免生登记表报送教务处。

(七)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推荐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团委根据推荐方案组织推荐考核。

(八)学校审核后的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推免生正式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10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调查核实并公布处理结果。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免生正式名单,教务处报省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六、其他说明

(一)申请表(附表1或附表2)中涉及的所有成绩、分值、得分、名次等数据,原则上统一由学院负责填写,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提供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学院将严格审核;学生成绩单必须将所有课程成绩全程打印出来。特别是对拟给予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材料原件,将全部进行二次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二)学院对申请A类计划、B类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的学生需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1.学习成绩分。计算第16学期(5年制按第18学期)必修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加权平均成绩分(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奖励得分。该项合计得分不超过20分,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

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学院对申报推免生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该项得分不超过10分。综合考核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综合考核既会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进行考查,也要会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申请B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表1续表部分的内容,且需有本校3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联名推荐。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是否具有B类计划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条件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同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原则上已作为B类计划推荐专家的人员,不得再参与审核或答辩工作。成员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B类计划学生名单及附件材料,将在推免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学院分别根据A类计划、B类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名额,对学生按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序。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给学院名额总数的1.2倍。

对满足学校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推荐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优先给予推免生资格推荐。

七、监督与管理

(一)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重修记录;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5.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6.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推免。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推免资格担保

  凡我院学生申请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必须由该生学业导师作为担保人进行担保。若因该学业导师出国、生病住院或长期修养等特殊原因无法担保的,可由班主任自愿进行担保。若学业导师或班主任均无法(或不愿)为该生提供担保的,则该生将无法提交推免材料。担保内容包括:   

1.该生所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真实可靠,无弄虚作假行为。特别是被申报高校承诺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学业导师或班主任必须认真审核,并予以确认。

2.该生一旦获得推免资格,应保证推免名额不浪费,即不能因为录取高校不理想或其它原因而中途放弃推免。

3.学业导师或者班主任需全程掌握学生参加各高校“夏令营”,以及获得高校研究生录取资格的情况,确保学生提供给学院的录取信息真实、有效。

特别提醒:学生需向学业导师或者班主任提供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详细证明材料;学业导师或者班主任需进行全面充分了解后,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鉴定,确保无抄袭、造假、冒名等情况再进行担保。

七、工作要求

(一)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确保本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27-87992068;办公室:计算机大楼125室。

(三)本细则解释权归属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最终结果由计算机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

  

  

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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